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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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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购买商品房应关注哪些?

购买商品房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权益保障分析

商品房交易作为公民财产权实现的重要方式,涉及物权变动、合同履行、税费承担等多重法律关系。近年来,随着《民法典》实施及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化,购房者面临的风险类型更趋复杂。本文结合典型司法案例,系统梳理购房全流程中的法律风险点,并提出针对性防范策略。

一、预售阶段:资质审查与合同条款的双重把关

(一)开发商资质审查
 
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45条,商品房预售需满足“四证齐全”要求: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实践中,部分开发商通过“内部认购”“VIP排号”等方式变相预售无证房产,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网签备案。例如,2023年某市法院审理的案件中,开发商因未取得预售许可即收取定金,被法院判决双倍返还购房款。

(二)预售合同条款审查

1. 交付标准模糊化:开发商常以“精装修交付”为卖点,但合同中仅约定“按样板间标准”,未明确装修材料品牌、规格等细节。某购房者因合同未约定地板材质,收房时发现开发商使用劣质复合地板,法院以“约定不明”为由驳回其索赔请求。

2. 违约责任不对等:部分合同将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限定为日万分之一,而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金则设定为日千分之一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96条,此类格式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无效。

二、交易阶段:资金安全与产权登记的双重保障

(一)购房款支付风险控制

1. 资金监管漏洞:二手房交易中,买方直接将房款支付给卖方或中介的现象普遍存在。某市2022年发生多起中介卷款跑路案件,涉及购房资金超2亿元。建议通过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完成交易,确保房款在产权过户后解冻。

2. 定金与订金混淆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86条,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且具有担保性质。实践中,开发商常以“订金”名义收取款项,却在违约时拒绝双倍返还。购房者应明确要求在收据中注明“定金”字样。

(二)产权登记风险防范

1. 共有权人异议:购买共有房产时,需全体共有人签署同意出售声明。某案例中,购房者未核查房屋共有情况,支付全款后因其他共有人反对无法过户,最终损失定金及中介费。

2. 抵押查封风险:查询房产是否被查封,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抵押登记信息。某购房者未核查房产状态,支付首付款后发现房屋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,导致合同无法履行。

三、交付阶段:质量验收与权属争议的双重应对

(一)房屋质量验收

1. 隐蔽工程瑕疵: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40条,供热、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。某购房者入住后发现地暖漏水,因超过2年保修期且无法证明开发商责任,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。

2. 面积差异处理: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%时,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。某开发商故意虚报面积,购房者依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20条成功退房并获利息赔偿。

(二)权属争议解决

1. 一房二卖”防范:及时办理网签备案可对抗第三人权利主张。某开发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人,先办理网签的购房者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。

2. 学区房承诺落空:开发商宣传的“对口名校”若未写入合同,可能构成虚假宣传。某法院判决开发商因未兑现学区承诺,赔偿购房者差价损失15万元。

结语

商品房交易的法律风险贯穿于预售、签约、付款、过户及交付全流程。购房者需树立“证据意识”,保留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沟通记录等关键材料;强化“程序意识”,严格遵循网签备案、资金监管等法定程序;提升“风险意识”,通过律师陪购、产权核查等方式提前识别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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